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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规经济学

一直认为大到违法犯罪,小到违规,都不是好人,道德低下。直到最近些年逐渐有了新的看法。

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性本恶是古人争了千年的命题。既然争执不下就说明是各执一端,人既没有全善的也没有全恶的。倒是另一句话讲的更全面一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正常的人都有同情心,怜悯心,友好心,道德心等等人性的光明点,但是遇到利益面前可能就会让恶的一面浮现出来。而利益是什么,利益说到小是生存之本,说到大就是欲望

前面道理说了很多,如何论证呢?讲一个我的经历,最近比较缺钱,总想找一点工作之外的收入,就在网上搜索有哪些少为人知,又赚钱挺多,又挺轻松的活呢?结果并没有找到,但是知乎上面有一条回答点破了玄机,那就是“去看刑法”。违法犯罪真的都是因为要做恶而作恶吗,大部分还是利益驱使。因此多了一点认识就是法律就是为那些原本可以一本万利的事情提高成本。大的法律是这样,小的各种条约规章乃至道德大都是这个来由。

再举个例子,小贩和城管,假设一个小贩的净收入是1000元一天,作为一个熟手,被城管逮到的几率是平均3天一次,逮到一次的代价是没收货物价值1000元,那么小贩的收入就是3天2000元,小贩如果不考虑脸皮的损失的话似乎还是个不错的收益。这样下去小贩必不能杜绝了。

所以违规违法违背道德背后都有一个收益和成本问题。争夺利益和资源正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从植物争夺阳光到动物的弱肉强食无不是生存资源的竞争。他虽然被很多人所不齿,但无可否认这是真正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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